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研究决定招标工作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采用民主集中制,举手表决。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招投标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纪检监察部门、审计处、计划财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办公室、现代教育技术管理中心、图书馆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领导学校的招标采购工作,审定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审核重大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三)讨论、审核学校集中采购的范围与限额标准的调整方案; (四)审定应(公开)招标而因特殊情况无法实施招标的重大项目的采购方式; (五)审批紧急重大采购项目及特殊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六)讨论、决定学校招标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七)其他需要决策的事项。 |
版权所有:衡水学院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冀ICP备05009412号地址: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邮编:053000电话:0318-6662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