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SZFCG2022G30104
首次公告日期: 2022-09-0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12项“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中“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描述错误,变更为“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特此更正。
更正日期: 2022-09-13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衡水学院
地址 : 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
联系方式: 王超 0318-6662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 衡水市南环西路128号
联系方式 : 李倩 0318-69910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倩
电话: 0318-6991053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