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学院 采购项目
工作实施领导小组
采购项目于 年 月 日,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 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衡水学院合同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成立 采购项目工作实施领导小组。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该项目实施工作;
现场监管人:
现场监管人由项目具体负责人指定,负责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检查和预验收,监督施工并做好记录,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督促对方采取措施及时解决等;
资料保管人:
资料保管人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类、保管,特别是要做好对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强制认证证书、图纸、验收报告等资料的收集、保存。
系、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