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学院关于成立经费预算领导小组的通知
院政发〔2016〕16号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预算管理,确保预算工作在科学,民主、公平、公开的框架内进行,有效推进各项发展目标落实,经2016年4月6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衡水学院经费预算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王守忠
副组长:邢少英、宋根壮
成 员:武文侠、王铁生、杜希宙、高政、石宝军、王光远、刘国杰、李虎、孙天亮、周海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办公室主任由孙天亮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熟悉和掌握国家、省、市相关财经政策和预决算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和发展需求,对预算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对学校年度预算经费编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考评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促进学校更有效的配置资源,对各单位资源使用效益进行评价,并提出奖惩建议。
三、经费预算审核程序
(一)各单位按照学校制定预算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编制本单位预算。经费预算必须科学论证、依据充分、细化到具体事项,充分预见当年度发生的费用,减少临时性项目支出。
教学经费预算分配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论证,根据教学规律制定分配方案。
(二)财务处对各单位上报的预算进行汇总,报经费预算领导小组审议,提出调整意见。
(三)各单位按照调整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次上报财务处。
(四)财务处再次汇总审核形成草案,由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