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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关于成立经费预算领导小组的通知(院政发〔2016〕16号)

作者: 来源:院政发〔2016〕16号 发布于:2018/04/29 16:23:11 点击量:

衡水学院关于成立经费预算领导小组的通知

院政发〔201616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预算管理,确保预算工作在科学,民主、公平、公开的框架内进行,有效推进各项发展目标落实,经201646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衡水学院经费预算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长:王守忠

副组长:邢少英、宋根壮

 员:武文侠、王铁生、杜希宙、高政、石宝军、王光远、刘国杰、李虎、孙天亮、周海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办公室主任由孙天亮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熟悉和掌握国家、省、市相关财经政策和预决算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和发展需求,对预算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对学校年度预算经费编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考评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促进学校更有效的配置资源,对各单位资源使用效益进行评价,并提出奖惩建议。

三、经费预算审核程序

(一)各单位按照学校制定预算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编制本单位预算。经费预算必须科学论证、依据充分、细化到具体事项,充分预见当年度发生的费用,减少临时性项目支出。

教学经费预算分配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论证,根据教学规律制定分配方案。

(二)财务处对各单位上报的预算进行汇总,报经费预算领导小组审议,提出调整意见。

(三)各单位按照调整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次上报财务处。

(四)财务处再次汇总审核形成草案,由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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